招聘信息
承德医学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面试须知
发布日期:2024-09-03浏览次数:字号:[ ]

一、资格复审

通过承德医学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见附件)且确定参加面试的报名人员,须在9月614:30-16:00到承德医学院行政楼417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报名表(签字版)、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材料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者、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7日上午8:00开始。

请注意:参加面试的考生于9月77:00前到承德医学院实验楼126教室报到抽签,由工作人员核对人数和身份,所有考生上交手机。由工作人员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将考生引入考场,开考后未能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作缺考处理。    

2.面试地点:承德医学院实验楼。考场设在123教室,考生候考室设在126教室,考官候考室设在124教室

3.面试方式:根据不同岗位要求,由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长10分钟。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按照自我介绍、仪容仪表、专业试讲(报考岗位专业内容)、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五项进行评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理论知识、实际应用综合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等。测评考核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承德医学院网站公示。

三、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承德医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承德医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承德医学院人事处网站 (https://rsc.cdm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承德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2290601(承德医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4-2517063(承德医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学校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安远路

联系电话:0314-2290601,0314-2291116,18531475900

联系人:丁老师、杨老师

        附件:承德医学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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