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补充河北省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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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补充河北省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的通知(冀教人函〔2020〕2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调整补充河北省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按设有实验室的专业进行推荐,每专业可推荐5人。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详见附件文件。 三、报送时间 请拟申报人员查阅附件文件,于5月26日中午12:00之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至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刘双燕 联系电话:2290601
人事处 2020年5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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